来源:看报网更新时间:2026-07-24 00:20:02点击:
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必须坚定不移坚持罪刑法定、疑罪从无、证据裁判、程序正当的法治基本原则。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,既要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特殊群体合法权益,也要严格把握证据采信标准、恪守刑事证明标准、规范司法自由裁量尺度,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经得起法律检验、程序检验和社会检验。
近日,邯郸市曲周县一起因民间善意帮扶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,因证据结构、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尺度等问题,引发法学界及法治领域的审慎研讨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,已依法提起上诉,案件进入二审审理程序。
一、案件客观事实概况
据案件公开审理信息显示,本案当事人长期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前科,日常品行表现良好。据当事人陈述:涉案事件发生于2024年9月8日14时30分许,韩某驾车返回县城住宅小区,妻子上楼取物品,韩某留在车内等候。期间,两名女童在车辆附近玩耍,足球滚落到韩某车辆周边。韩某捡起足球尝试踢给女童,无意间将足球踢至小区车库房檐上方。因现场没有工具取球,韩某征得女童同意后,抱起身材较矮的女童尝试够取房檐上的足球。因女童身高不足,未能拿到足球。向下放女童时,女童身体出现失衡倾倒趋势,韩某出于防止孩子摔倒的本能,伸手瞬间托扶住过程中,无意间隔着衣托扶女童臀部,随后平稳将女童放到地面。此后,韩某抱起另一名身高更高的女童,顺利取下足球,完成取球后,两名女童携带足球自行离开。
案件发生后,当事人及家属积极处置纠纷,主动沟通协调,已与涉事未成年人家属达成和解,取得书面谅解,案涉社会矛盾已得到实质性化解。
二、案件审理总体概况
该案经侦查取证、审查起诉、一审开庭审理,司法机关作出一审有罪判决。判决作出后,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存在异议,依法行使上诉权利,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复核阶段。
从法治研究视角来看,本案争议核心不在于案件程序对错,而在于证据证明标准把握、主观要件认定尺度、罪与非罪边界区分等司法适用层面的专业探讨空间。
三、基于刑事诉讼规则的中立法理分析(第三方客观视角)
(一)本案证据结构特征符合司法审慎研讨范畴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刑事定罪量刑必须达到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法定最高证明标准,是我国刑事司法严格坚守的裁判底线。
从客观证据体系结构分析,本案证据以言词类证据为主,缺乏现场视频资料、客观痕迹物证、伤情鉴定材料、第三方目击佐证等客观性、稳定性、排他性较强的实物证据支撑。
在司法实践通说中,单一类型言辞证据、缺乏客观物证闭环佐证的案件,属于司法裁量中需要最高审慎度的案件类型。证据链条完整性、事实排他性、细节稳定性,是此类案件二审复核的重点审查方向,也是法学界对本案开展法理探讨的核心切入点。
(二)刑事主观构成要件认定存在审慎裁量空间
我国刑法对各类刑事犯罪均有明确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标准,主观故意是认定刑事犯罪成立的核心必备要件,需结合行为动机、行为场景、行为过程、危害后果、事前事后表现综合推定,不能仅凭单一且多处前后陈述矛盾的言辞材料直接认定。
从客观行为场景来看,本案行为发生于公开小区公共区域,行为起因是善意帮扶取物,行为过程短暂、被动、即时,无预谋轨迹、无持续行为、无危害结果。
法学通说普遍认为:民事意外行为、生活善意过失行为、刑事故意犯罪行为,三者在法律定性上存在本质边界。如何在本案中精准区分生活帮扶意外与刑事违法行为、严格把握主观故意认定标准,是司法尺度适用的重要研讨方向。
(三)行为危害性与刑事惩戒适配性的法理探讨
刑事处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式,适用中严格坚持主客观相统一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。刑罚裁量需匹配行为主观恶性、客观危害性、社会危险性大小。
综合本案客观情节:行为情节极其轻微、无任何实质性损害后果、社会危害性极低、当事人无前科劣迹、案涉矛盾已全部修复、取得原告完整谅解,不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。
结合国家宽严相济、慎刑恤民、少捕慎诉慎押的新时代刑事司法政策,对于情节显著轻微、社会危害极小、矛盾彻底化解、无再犯风险的案件,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上具备审慎容错、适度谦抑的裁量空间,也是当前刑事司法精细化适用的主流导向。
(四)部分辅助证据关联性、时序性有待司法进一步核查
结合案件时间线与书证材料比对,部分辅助书证记录的时间节点、症状描述时段,与案涉行为发生时序存在逻辑研讨空间。证据的时间关联性、因果对应性,是证据采信、事实推定的重要审查要素,有待二审阶段结合全案证据统一甄别、严谨认定。
四、司法视角下的案件争议核心总结
站在中立、客观、专业的法治研究角度,本案全部争议集中于法律适用层面与裁判尺度层面,而非办案流程问题。
其一,证据标准适用争议:在客观物证薄弱、证据结构单一的情况下,是否达到刑事定罪“排除合理怀疑”的极致标准;
其二,主观要件认定争议:生活场景下的瞬时意外行为,是否具备刑事犯罪的主观故意构成;
其三,罪责刑适配争议:轻微善意意外行为与严苛刑事处罚之间的裁量尺度匹配问题;
其四,社会价值导向争议: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,维护社会邻里互助、善意帮扶的公序良俗。
五、法治思考与二审司法展望
司法公正的核心,是既严惩犯罪,又绝不苛责善意、不枉及无辜。新时代司法裁判不仅承担惩治违法、保护权益的职能,更承担引领社会风尚、明确行为边界、传递法治价值的重要作用。
本案属于典型的事实争议较大、客观证据薄弱、情节显著轻微、法律适用存在探讨空间的争议类案件。
期待二审司法机关秉持依法、独立、公正、审慎的审判原则,全面复核一审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、裁量尺度,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,以更加严谨、周全、审慎的司法视角,精准厘清民事意外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法律边界。
通过规范、透明、公正的二审审理,既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、坚守司法底线,又充分体现司法谦抑与法治温度,精准适用法律尺度、统一司法裁判标准,让案件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、又贴合公序良俗,实现法理、情理、事理的有机统一,持续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。
责任编辑:闻远林深